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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破产法人的承担什么责任
释义
    有限公司破产法人承担的责任为:如果有限公司破产的,那么该破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并且股东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出现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者是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侵权行为违反的义务多是不作为义务,此处高管人员之所以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因在于其违反了“不违背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不作为义务,而违约行为违反的多是作为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一,高管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法定的背信行为;第二,公司在客观上遭受损害;第三,高管人员的背信行为与公司受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第四,高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对于公司高管违背忠实义务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两种:
    第一种是传统的过错原则。根据过错原则,公司须举证证明其高管人员因过错违背忠实义务致使其利益受到损害;判断高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首先可以根据高管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例如《公司法》禁止高管人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此时只要高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认定其存在过错;其次,应结合高管人员在公司中的职务来进行判断。不同的岗位和职责对于高管人员的注意义务要求不同,我们不能苛求一个职务上负有较低注意义务的高管人员承担高于其职务范围的注意义务;最后,还应结合高管人员的经历、专业、主管内容的不同而进行区分。对某一行业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管人员(例如公司的首席财务官/CFO,应对公司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承担责任),在公司作出决策的事项涉及其所擅长的领域或者专业时,理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第二种是过错推定原则。例如,依照《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忠实义务,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民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例如,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类似的规定还可见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等。
    2、补充赔偿责任。按照《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果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未尽到忠实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该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3、违法收入归入公司责任。例如,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该条规定,具有挪用资金等行为的,其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监事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人的法律责任有以下:
    1、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一、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公司监事人变更的流程如下:
    1、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
    2、股东大会表决;
    3、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总之,公司监事人的法律责任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召开会议、提起诉讼。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犯有贪污、贿赂、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等情况不得担任公司监事,如需变更,需要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进行表决,变更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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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6: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