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但如果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支付,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暂停发放工资,但需提前告知并履行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3.《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暂停支付工资,但需要提前告知并履行相关程序。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但若出现严重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暂停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