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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债权抵债能否有效
释义
    债务人用债权抵债有效。
    1、用债权抵债相当于是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2、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但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抵债,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一、债权转让需不需要公证
    债权转让不需要公证。债权转让公证是自愿的,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产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的债权;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民法典有哪些可以使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1、转让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2、该债权是法律允许转让的;3、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让与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民法中对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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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3: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