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台夫妻投靠落户处理材料? |
释义 | 律师解答: 申请材料: 1、双方居民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系) 5、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办理方式: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真实且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省外迁入需经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后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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