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保险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 |
释义 | 保险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10万元罚金;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3、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诈骗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如下:1、构成保险诈骗罪既遂的,一般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10万元罚金;2、犯罪的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规定既遂保险诈骗罪的判决标准 保险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10万元罚金;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3、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诈骗罪既遂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认定标准: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3000元构成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既遂最多判几年 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要看具体案情。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强迫交易罪既遂如何判刑 强迫交易罪既遂的判罚规则为:1、行为人构成强迫交易罪的,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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