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方法如下: 1、到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资料;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4、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5、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6、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7、到报纸上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