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办理流程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发放 (一)申领途径 (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 户籍所在地 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我市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前,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 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 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失业保险金 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