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协商的时间;2、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3、上述两种情形之外,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试用期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