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刑事诉讼中的一审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起诉讼,被告人是犯罪嫌疑人。二审程序一般是基于原被告双方行使上诉权而产生。在二审程序中,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犯罪嫌疑人可以提起上诉,并且对犯罪嫌疑人需要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2、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审查方式不同。一审程序是全面审查而二审程序本质上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程序,一般不开庭审查采取书面审查,特殊情况下开庭。3、判决的效力不同。对于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检察院不服,可以提起抗诉。二审程序的判决是终审判决,直接生效。如果对二审不服,只能启动再审程序。4、程序不同。一审程序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由一名法官单独审判。二审程序必须由三名法官成合议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