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假的身份证领取结婚证 -无效婚姻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1)男女双方自愿。(2)达到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3)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4)带上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2.有效的身份证件必须使本人真实有效的、通过国家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件,不能是伪造、捡拾、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件。 因此,假的身份证件当然不能让拿去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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