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将发布远程办税端,包括手机app和电子税务局网站,届时可填报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为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或个人。 法律分析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将会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税务机关将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相关界面后即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的义务人包括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及申请条件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广泛,包括教育、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方面。具体适用范围根据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文件确定。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符合扣除项目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报等。例如,教育方面的扣除需要提供学生的学费、书费等相关证明;医疗方面的扣除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等证明;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的扣除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证明。申请时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减轻纳税负担。 结语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税务机关将发布远程办税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进入相关界面,纳税人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包括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范围广泛,涵盖教育、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方面。具体适用范围根据税法和相关政策文件确定。申请条件包括符合扣除项目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和程序申报等。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税务机关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减轻纳税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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