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购房定金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而交纳的购房定金应退还。购房合同被判无效时,相应的定金合同也无效。定金具有预先支付和双重担保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将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没有签订协议的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行为无效。而买卖房屋要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而交纳定金的,房屋买卖无效,应该退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二、购房合同被判无效,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在实际中,已经签好的购房合同被判为无效,主要是有下面几种情况: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你和开发商签好的购房合同已经被判无效了,那么相应的定金合同也是无效的,这是根据定金合同本身的特征确定的。对于定金,主要有下面的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购房定金随着购房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购房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购房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购房定金的退还原则。如果购房合同没有签订而交纳了定金,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定金应当退还。对于购房合同被判无效的情况,根据定金合同的特征,定金合同也被视为无效,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定金的返还。请您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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