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房屋定金转让的规定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购买房屋时交纳了定金,但买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则不能将房屋进行转让。但如果卖方和买方协商一致,则可以转让定金。如果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买受人可以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在起诉时,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录音或录像、证人证言、律师函等,并提交起诉状。如果起诉被受理立案,则需要准时出庭应诉。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规定,在购买房屋时交纳定金后,买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不能将房屋进行转让。但是,如果卖方和买方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 首先,从当前的规定看,买受人交付定金后,跟商品房开发商就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买受人不买房了,合同未订立的,开发商就要退还定金给买受人。 其次,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的,买受人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去法院起诉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起诉状。写明要求商品房开发商及时退还定金的诉求,同时要准备相应的证据。具体而言,可以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录音或录像。即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谈判情况,足以说明双方是因为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不是因为买受人主观原因反悔买房。 (2)提供证人。若是有其他人员一起参与谈判,那么可以邀请其作证。 (3)其他。比如当初谈判时找了专业律师,十可以拿出《聘用律师合同》及律师事务所的开具发票等。 2、去法院提交诉状。具体而言,可以去商品房开发商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起诉被受理立案。拿到立案受理书后,起诉人按其规定,等待开庭。 4、准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人到了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纳购房定金后,属于购房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没有权转让房屋。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交纳的定金。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购买房屋时交纳定金后,买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不能将房屋进行转让。但是,如果卖方和买方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定金。如果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买受人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在起诉时,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律师函等,并提出诉讼请求。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没有权转让房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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