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再审要开庭吗? |
释义 | 刑事再审是否开庭要依具体的案情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一、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开庭吗 二审维持原判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则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如何处理二审不开庭的情形 如果是民事诉讼,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二审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是刑事诉讼,当出现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而上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等情况时,必须开庭,其他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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