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 的再审程序的规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和裁定 ,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