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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需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各级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实际上审判监督程序等于就是再审,在诉讼活动中也基本上只有人民检察院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审判监督程序建立在刑事判决已经正式生效,也就是说二审都结束了,这时候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案件绝不可能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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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