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同户籍未婚子女)中的任何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 5、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一、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认定标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 4、信用状况良好;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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