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解住院医保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分解住院: 1.在同一所医院,以转科治疗形式为病人重新办理出入院手续的。 2.在同一所医院的同一科室,因非同一疾病连续重新办理出入院手续的。 3.不符合出院标准,而让其转为自费一段时间后,再重新入院的或假出入院。 4.在15日内非因突发危急重症因同一种疾病又入同一所医院住院或以其他诊断入院,但主要治疗疾病仍同前次住院(相应疾病指南有具体规定的除外)。 5.其它可以认定为分解住院的行为。 分解住院医保认定的案例演示:某卫生院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新农合资金。该院2015年11月的表里共有30多人70多次的住院记录,涉及金额9万多元,12月的表里包括200多人400多次的住院记录,涉及资金达到44万多元。名单上每名患者都有两次住院记录,而且绝大多数人两次住院记录相隔在一两天之内;患者住院费用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该院将一次住院分为两次,目的就是分解高额收费、套取医保基金。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