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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开出租汽车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60岁、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旅游客运汽车驾驶员还必须连续从事3年以上大、中型客车驾驶工作;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5年以上;
    (四)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法律依据: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男60岁、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取得驾驶证3年以上。旅游客运汽车驾驶员还必须连续从事3年以上大、中型客车驾驶工作;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被吊销营运资格证件的,须期满5年以上;
    (四)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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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