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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可以行使选举权吗
释义
    取保候审可以使用选举权吗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期间没有作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尚未确定是否有罪,更没有被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享有作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作为党员在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取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被开除党籍,如果没有被开除党籍,仍然享有作为党员应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被选举担任党内职务的。如果已经被开除党籍,就不存在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在英国称为保释)。早在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就规定了请求准予保释是被羁押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
    不管法律处罚的力度是轻是重,我们都不能因为这些而去故意触犯法律,做一个合格、懂法、守法的公民,这才是我们应当做的。
    
     该内容由 王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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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