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留置权排他性强,同一物上不许有不相容物权。共有关系中几个人共享一个所有权,不是几个所有权。担保物权中可设两个以上抵押权,但效力有先后次序的不同。共有关系和多个抵押权存在不矛盾。留置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因此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得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例子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应注意的是,在共有关系中,几个共有人仅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而非一物之上有几个所有权。在担保物权中,同一物上可以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抵押权,但效力有先后次序的不同。因此,共有关系以及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存在与物权的排他性并不矛盾。《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