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