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怎么过户手续 |
释义 | 小产权房无法正常交易,是不能过户的。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产权房无法正常交易,是不能过户的。 一、小产权房水电部分怎样过户? 小产权房是指在乡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花费,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商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无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予以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限定,乡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做法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解决土地使用证、房屋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人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人员内部转让、置换。 二、买小产权房会有什么风险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因为小产权房的产权很难界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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