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共有房产证产权人是两个人 共有房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共同拥有的房产称为“共有房产”。上述人的房产权利以房地产登记并由登记机关颁发房产证的形式,在法律上予以确认。共有房产的房本发几本没有统一规定,上海只发一本——即便一百人共有一处房产。共有的形式分两种: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后者有确定的各自比例份额。例如三人共有中,甲占比为30%,乙为50%,丙为20%。前者则不明确比例,理论上可认为是均等。至于产权的来源,不止是买卖所得,还可以是自建的,受赠的,继承的,入股的,交换来的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