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因一方实施家暴而离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因实施家暴,一方存在过错,所以无过错一方,可以在分得共同财产的基础上,要求实施家暴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