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村医保住院甲类乙类报销为,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乙类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经贸、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计划、财政、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使用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其费用统筹基金不得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