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增资扩股注意事项 |
释义 | 货币资金出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做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一、股东出资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3、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4、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委托会计师事所增资验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以货币增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 二、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货币出资是否需要评估的延伸内容:公司注册验资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1.凭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验资户)。 2.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3.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4.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身份证明及私章,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4)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5)开户银行的询证函及银行对账单(余额表); 提供以上资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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