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办不动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不动产权证需提交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购买商品房登记申请表。4、图纸原件。5、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原件1份。6、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1份。7、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8、预告登记证明原件。9、有抵押的提交期房抵押转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报告原件1份。10、土地申请材料(开发商处领取) 一、房子除名过户办理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土地证办理流程 土地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一步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土地证的图。 第二步缴纳维修基金。 提供资料:1、填写申报单(现场有)。2、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 第三步缴纳契税。 提供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1、2、4、24页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发票复印件。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税率2%,高档房税率4%。 第四步办理产权证。 提供资料: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3、发票复印件。4、分户图。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8、契税发票原件。9、抵押登记申请表。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第五步办理土地证 时间:拿到房产证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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