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 如果继子女没有成年,或成年后不能独立生活,就可以像亲生子女一样要求继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同样,继父母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也有一个前提,就是继父母曾经抚养了未成年继子女。 这是一种双互的权利义务。 一、继女有权分自己的财产吗 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二、如何与继子解除关系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姻亲关系,继子女的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未成立拟制血亲,仅为姻亲关系,那么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姻亲关系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解除。 如果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成立拟制血亲,那么拟制血亲关系不能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