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动车带人罚款的标准是要对电动车带人的行为人处以二十元的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一、非机动车违停怎么处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二、自行车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自行车带人,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