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公民参与的方式分为什么 |
释义 | 在我国公民参与的方式分为自上而下参与和自下而上参与。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如下: 1、民主选举: (一)通过直接投票选举、间接选举; (二)通过民众代表投票选举、等额选举; (三)通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同和差额选举。 2、民主决策: (一)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参与; (二)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参与; (三)通过专家咨询参与; (四)通过民主集中参与; (五)通过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参与。 3、民主管理: (一)通过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 (二)通过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三)通过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4、民主监督: (一)通过信访举报制度; (二)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三)通过舆论监督制度; (四)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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