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名下没财产,没有还款能力,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台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 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存款;被执行人在银行里存款的,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必须协助。查询、冻结、划拨法院都需要手续齐备; 2、扣留、提取收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是由执行法院做出裁定,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收入等; 3、查封、扣押财产; 4、拍卖、变卖财产; 5、搜查; 6、强制交付、迁退、管理被执行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