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名下没有财产,应该如何强制执行? |
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有所不同。对于个人,法院会调查财产情况,并在有财产时执行案件,无追诉期限制。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资产,与法定代表人无关。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法院强制执行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公司财产。 一、如果是你个人,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你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你的财产情况,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你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只要法院有你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你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你,不存在什么追诉期的。 二、如果执行的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无关的。 结语 在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需要明确执行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公司财产。对于个人财产,法院会调查财产情况,如果确实没有财产,执行案件会中止或终结,待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无关。执行案件在法院存在期间,无论何时,都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执行,无追诉期之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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