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工商户成立条件: 1、有自己的经营场所;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3、经营的行业范围为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其他行业和项目。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流程是: 1、租好经营场所后取得房屋租赁手续; 2、携带身份证原件,相片、房屋租赁手续到当地工商分局查询店铺名称是否可用; 3、如果查询到可以用的名称,就填写个体户设立登记申请表,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即可; 4、营业执照批准并且领取后,向有资质的刻章公司委托办理刻章业务(必须要在公安局备案的才行); 5、刻好公章、财务章后就可以向质量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6、最后在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国税和地税)。 综上所述,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个体工商户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