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 只要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那么单位就需要发放工资,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通常情形下,不管是试用期职员,还是其他职员,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是终止的时候,单位都需要向其支付工资。 劳动者工人辞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上班的时间比较短就提出了离职,那么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可以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完成离职的手续,比如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之前工作的工资也是需要正常发放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