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赌博所欠债务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好赌是一种恶习,往往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非常不利的后果,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离婚时,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包括共同债务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等诸多内容。对于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对于赌博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故,赌博债务不是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算在一个人的头上。而且客观上,法律也不认可赌博的债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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