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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厂里的离职证明怎么开
释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用人单位公章。拒绝出具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应按《劳动合同法》执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按照如下格式执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鲜章)。用人单位拒绝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厂内员工的离职证明?
    办理厂内员工的离职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员工需要向所在厂里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离职申请表。接下来,人力资源部门会核实员工的离职事由和离职日期,并进行相应的审批。一旦审批通过,员工可以领取离职证明申请表。然后,员工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将这些材料连同离职证明申请表一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最后,人力资源部门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离职证明的开具,并通知员工领取。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不同厂家而有所差异,建议员工在办理前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结语
    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用人单位拒绝出具证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应按《劳动合同法》执行,如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办理离职证明时,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经核实和审批后,员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开具离职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因厂家而异,建议员工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详细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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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3: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