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您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您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您单位重新为客户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客户方可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