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 交通肇事罪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 行政处罚 。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