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过户的详细指南 |
释义 | 如何办理继承房产过户及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包括公证、交易中心手续和过户手续。需准备死亡证明、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同意放弃继承的书面同意、继承人身份证等资料。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法律分析 一、如何办理继承房产过户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缴纳费用; 4、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继承公证。 8、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结语 继承房产过户,需办理继承公证、房产交易手续、缴费及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须在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去世后过户需提供死者死亡证明、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等材料。如有多个继承人且只过户给一人,需其他人书面同意。提交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等。具体办理程序及收费标准,请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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