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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建商品房的转移登记要双方共同申请,开发企业应如何申请?
释义
    开发企业和一般的卖方不同,开发企业与许多买房人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因此,要求开发企业和其他卖方一样,每一起交易都陪同买方向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是有一些困难的。
    有一些城市的做法,是由开发企业为买方统一代办。由买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开发企业的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为买房人代办。因为是由开发企业代办,所以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很为方便。
    另一种做法是由开发企业事先向登记机构领取登记申请书,在买房人交清房款、可以办理权属登记时,由开发企业在登记申请书上将房屋坐落、买房人姓名填好,并在申请人一栏加盖开发企业印章,交由买房一方自行向登记机构申请。
    一、卖房二手房必须网签吗?
    目前对二手房交易没有强制要求网签的,预售房屋的时候,才需要对房屋预售合同进行备案,不对预售备案的会被处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开发商破产买房人要怎么维权
    开发商破产买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开发商破产买房人维权时应当及时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2、无法进行房产转移的可以以该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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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2: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