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员死亡对子女有影响吗 |
释义 | 失信人员死亡对子女有影响。 失信人员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失信人员可以包括以下类型: 1、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管和其他从业人员; 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企业或组织; 3、其他组织: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机构。 失信人员将面临以下后果: 1、被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或者住进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 2、被限制招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承包、土地出让等招投标活动; 3、被限制出境: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出境,不能申请护照; 4、被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担任以上职务,影响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 5、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查封、冻结、拍卖或者变卖,以清偿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综上所述,建议失信人员及时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恢复自己的信用状况,避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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