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损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基本概念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工伤责任划分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将员工的过错程度作为判断工伤责任的关键因素。同时,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分别由司法鉴定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也有所不同,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法律分析 关于工伤责任划分,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意味着不将员工的过错程度作为判断工伤责任的关键因素。二、鉴定机构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三、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不同,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拓展延伸 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哪些不同? 工伤和人身损害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案件,它们在法律适用和赔偿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的、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害或死亡,其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而人身损害则是指因人身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人身伤害和死亡两种情况,其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工伤和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工伤职工身体机能和劳动能力的评估,以确定其劳动能力是否受到损害。而人身损害的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对受害人的身体机能和劳动能力的评估,以确定其损失程度和赔偿需求。 总的来说,工伤和人身损害在法律适用和赔偿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结语 工伤责任划分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将员工的过错程度作为判断工伤责任的关键因素。鉴定机构不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也不同,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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