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及解析 |
释义 |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性质、目的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是雇佣人提供服务给雇佣人的合同,目的是供给劳务,重点在于雇佣人对劳务人的支配。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目的是提供劳务,重点在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此外,劳动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较大,对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等方面都有特别规定,主要着重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法律分析 (一)性质不同:雇佣合同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努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冲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三)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拓展延伸 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及法律解释 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存在一些显著区别。劳务雇佣合同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则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直接签订的合同。其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和权利义务的归属。劳务雇佣合同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派遣单位承担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责任,而用工单位则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用。而劳动合同中,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直接建立劳动关系,雇主承担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用工形式、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方面有着不同的法律解释和适用规定。 结语 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性质、目的和国家干预程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雇佣合同是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双方合意程度较高;而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为中心,国家对其干预程度较大,特别保护劳动者权益。此外,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和权利义务的归属上也有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同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适用的法律解释和规定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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