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性质和签订方式上存在差异,前者具有短期性、临时性特点,雇主对雇工有支配权;后者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受国家法定条款约束,涵盖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内容。 法律分析 雇主与雇工之间有组织领导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雇主支配雇工,雇佣合同具有短期性、临时性的特点;而劳动合同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或者是由工会代表职工签订或者由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劳动力使用者签订,劳动合同须以国家法定的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为内容。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及其影响 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在定义和性质上存在一些区别。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的书面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雇佣合同则是指雇主与受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强调了雇主对受雇人的控制和指导权。这两种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更强调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而雇佣合同更注重雇主的权力和控制。这种区别对于劳动者和雇主都有一定的影响。劳动合同的存在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而雇佣合同则给予雇主更大的权力,可以对受雇人进行更灵活的管理和约束。因此,了解这些区别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以便在雇佣关系中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合法地行使雇主的权力。 结语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定义和性质上存在区别。劳动合同更注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而雇佣合同则强调雇主的权力和控制。了解这些区别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以保护自身权益或行使雇主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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