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债务离婚时还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婚后债务在离婚时需先确定债务性质,若该债务系一方婚后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认定为其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一、婚前负债会连累妻子吗 婚前债务不会连累妻子,除非该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分居期间出现的负债如何认定 夫妻分居生活期间的负债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1、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夫妻之间就前述债务归属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可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债款用途确定,债务为双方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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