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执罪是不是法院执行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 |
释义 | 拒执罪是不是法院执行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1.是的。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拒绝执行公安机关的调解是不涉及到犯罪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拓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6号”第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1.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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