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快递员拒绝验货要求导致顾客拒签的损失由快递员来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 5.2.2.4 快件签收 一、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 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 与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约定的应从约定。 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 拒绝签收的,验收人应在快递运单等有效单据上注明拒收的原因和时间,并签名。 二、收件人有权先验货后签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