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民户口是相对农业户口而言的,也就是城市居民用到的城镇户口。但是现在有的省市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这也就意味着,在户口本上或者身份证上体现不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