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方承担哪些费用呢? |
释义 | 败诉方应承担的费用主要有被判决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证人等误工补贴费,以及申请执行费等。 一、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打官司的诉讼费用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即先由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最终承担。 二、被告胜诉后能不能向原告要误工费 被告胜诉后不能向原告索要误工费。原告享有诉讼权利,不需要赔偿被告的损害。 《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的利益决定各自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民事上诉费用应该是多少 民事上诉费用是: 1、离婚案件每件收取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不另收费。其非财产案件每件收取5元至20元; 2、财产案件按争议财产的价格或金额收费; 3、财产案件当事人应当支付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证人的误工补贴和旅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承担的别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审判材料和法律文件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第三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提前支付; 4、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起诉请求金额计算,请求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人民法院核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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